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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永续管理

为建立更具韧性与永续的供应链,华邦积极推行企业社会责任,除了企业本身,华邦将范围扩大至所属之供应链,期待与供货商及外包商建立永续稳定的伙伴关系,除质量、交期、价格及制程技术能力外,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也能建立相同的标准,落实企业永续。

华邦要求所有供货商须符合或签署相关永续的行为准则、从业道德规范、国际人权宣言、国际劳工组织三方原则宣言,具备绿色产品环境政策、无有害物质政策(Hazardous Substance Free, HSF), 或需符合责任商业联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RBA) 的要求。针对新供货商,主要优先选择具环境、社会与治理(ESG) 标准之厂商。 同时为了有效管理与维护既有合格供货商,华邦对供货商进行分类与分级,且定期每年进行供货商稽核、冲突矿产调查,2021 年所有原物料供货商(共166 家)均已签署完成华邦道德廉洁政策、Winbond SUPPLIER CODE OF CONDUCT COMMITMENT LETTER(供货商行为准则内文符合RBA 要求与冲突矿产声明),以及不使用禁用物质声明书。

另一方面,华邦定期与供货商密切沟通,与供货商建立天灾通报机制,透过系统化的方式紧急通报供应链上的突发状况,如地震,且实时掌握受到影响的供货商地理信息,以减少营运中断损失,维持生产力及人力效能。 

责任商业联盟 (RBA)

责任商业联盟之行为准则(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Code of Conduct,RBA CoC),为电子行业或以电子为主要组成部份的行业与其供应链制定一套规范,从而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劳工受到尊重并富有尊严、商业营运合乎环保性质并遵守道德操守。RBA 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 7.0 版也可以被视为全球电子产品供应链的人权、环境与道德的行为规范,高度呼应《联合国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的《工作基本原则与权利宣言》 (Declaration on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Rights at Work) 与 《世界人权宣言》 (UN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等指标型国际人权标准。

华邦供货商与外包商须符合行为准则、绿色产品环境政策、责任商业联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RBA)、国际人权宣言、国际劳工组织三方原则宣言、华邦从业道德规范、HSF(Hazardous Substance Free 无有害物质) 政策。同时透过密切合作与沟通,以责任商业联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RBA) 为蓝本,共同遵守从业道德操守准则,并持续推动与改进供应链符合华邦供货商行为准则,提升在地采购,促进共同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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